負責任礦物

負責任礦物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一貫注重履行社會責任,不支持可能嚴重侵犯人權的礦物交易。針對原產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毗鄰國家的衝突區域(統稱為“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他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的鉭、錫、鎢、金(統稱為“衝突礦物”)和其他礦物(例如:鈷、雲母等)實施管控。

中芯國際成立負責任礦物管理工作組,製定强有力的負責任礦物管理政策和程式,確保負責任礦物有效管理。負責任礦物管理工作組製定並發佈負責任礦物採購政策聲明,建立管理監督系統,要求所有相關供應商提供符合負責任礦物管理的證據,通過與供應商的密切交流來達成法規符合性。負責任礦物管理政策和程式符合但不限於美國法律(Dodd-Frank法案第1502章)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關衝突礦產披露規定。我們依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盡職調查框架指引,採用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MI)的盡職調查工具,對供應商實施盡職調查,保證這些礦物的合法性。


負責任礦物採購政策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