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新聞

中芯國際大股東大唐有意認購優先證券

2011年05月06日

中芯國際大股東大唐有意認購優先證券
 
上海  [2011-05-06]

中芯國際今日宣佈,其大股東大唐有意認購優先證券。

關連交易

大唐額外認購事項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的公告及投資者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大唐潛在行使優先權及認購大唐優先證券。

大唐已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表示,其有意認購大唐優先證券,據此,本公司與大唐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訂立大唐額外認購協議,據此,大唐將認購:(i)84,956,858股可換股優先股,按相等於每股可換股優先股(“大唐優先股”)5.39港元的投資者認購價進行及 (ii)16,991,371份認股權證,按行使價每份認股權證(“大唐優先認股權證”,連同大唐優先股,為“大唐優先證券”)5.39港元進行。預期發行大唐優先證券予大唐須待取得獨立股東批准及所需政府批准後方可作實。

大唐優先股相當於 (i) 最後可行日期的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3.1%(假設其獲全數轉換);及(ii) 經發行 投資者 初步優先股及 大唐優先股 後經擴 大的本 公司已 發行股 本 約2.7%(假設其獲全數轉換)。

大唐額外認購價每股大唐優先股5.39港元,反映實際換股價每股普通股0.539港元(根據初步換股比率),較 (i) 普通股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即緊接簽立大唐額外認購協定前的最後完整交易日)收市價每股普通股0.75港元折讓約28.1%;(ii) 每股普通股於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止最後五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0.72港元折讓約25.3%;及(iii)每股普通股於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止最後十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0.68港元折讓約20.9%。

大唐優先認股權證優先股(倘因大唐全面行使大唐優先認股權證而發行)相當於 (i) 最後可行日期的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0.6%(假設其獲全數轉換);及 (ii) 假設投資者認股權證及大唐優先認股權證獲全數行使,經投資者認購事項及大唐額外認購事項擴大的已發行股本約0.5%(假設其獲全數轉換)。

行使價每份大唐優先認股權證5.39港元相等于大唐優先股的大唐認購價,反映實際換股價每股普通股0.539港元(根據初步換股比率),較 (i) 普通股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即緊接簽立大唐額外認購協定前的最後完整交易日)收市價每股普通股0.75港元折讓約28.1%;(ii) 每股普通股於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止最後五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0.72港元折讓約25.3%;及 (iii) 每股普通股於截至及包括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止最後十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0.68港元折讓約20.9%。

台積電優先認購權

茲提述 (i) 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刊發有關台積電股份及認股權證發行協定的公告,該協定已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完成,台積電因而現時持有1,789,493,218股普 通股,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53%及 (ii) 投資者公告。

根據台積電股份及認股權證發行協議,若發行任何新股份或認股權證,除若干例外情況外,台積電擁有優先認購權,以按相等於台積電於新股份及認股權證發行前當時擁有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百分比購買所發行的新股份及認股權證的比例部分。本公司已遵照台積電股份及認股權證發行協議的條款,就投資者認購事項向台積電發出通知。台積電已知會本公司,其將不會就投資者認購事項及大唐額外認購事項行使其優先認購權。

進行大唐認購事項的原因及裨益

本公司認為,大唐額外認購事項將加強大唐與本公司的關係,並在透過投資者認購事項籌措的股權資本以外提供額外資金來源,滿足本公司需要。本公司已獲大唐知會,其繼續視其於本公司的持股為長期策略性投資,而其將不會以任何重大形式出售其所持有的普通股。

根據此基準,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視乎粵海證券的意見而定,大唐額外認購事項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所得款項用途

按照估計,發行大唐優先股的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58,300,000美元。按照估計,因行使大唐優先認股權證的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1,700,000美元。本公司計畫使用該等所得款項淨額作為資本開支及償還債務。



詳細資訊請參考中芯國際網站 www.smics.com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10506/LTN20110506010_C.pdf